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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针对此种情况,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现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一、虚拟货币、区块链的定义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
       区块链(Blockchain)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像一个数据库账本,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这项技术也因其安全、便捷的特性逐渐得到了银行与金融业的关注。
       2018年4月,一群来自牛津大学的学者宣布创办世界上第一所区块链大学——伍尔夫大学。5月29日,百度百科上线区块链新功能,以保证词条编辑公正透明。6月25日,全球首个基于区块链的电子钱包跨境汇款服务在香港上线。
       二、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
       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
       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三、应对措施
       第一,树立正确的货币理念、投资理念、理财观念;
       第二,不要轻易相信境内外所谓优质区块链投资项目;
       第三,不要轻易相信各种大型、名人炒作,以及所谓的亲身使用的各种推荐;
       第四,不要轻信各类天花乱坠的非法承诺;
       第五,发现相关线索,积极举报。